
支付、人民币流通、征信四大核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标准、惩戒措施、信用修复及列入退出程序做出全面规范,明确十大严重失信情形、三年名单管理期限、满一年可申请提前修复等核心规则,标志着我国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更加标准化、法治化、精细化的新阶段。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,出台此次《意见稿》,旨在依法依规加强对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与惩戒,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积极纠正失信行为,促进营造金融领域“守信激励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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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6:54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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